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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非选择题答题常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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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3.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4.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5.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自然人有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6.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7.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8.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9.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10.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11.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12.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13.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1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15.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16.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17.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18.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应当积极配合。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0.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2.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3.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6.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7.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8.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9.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的惩戒。

30.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31.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32.夫妻在婚烟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的行使权利和平等的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34.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也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5.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存在以下情况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6.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7.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3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9.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起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40.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

41.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2.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43.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44.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45.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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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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